日前,商务部等27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8项具体任务举措,明确到2025年,建成若干覆盖全国的文化贸易专业服务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平台和行业领军企业。这是继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后,对外文化贸易领域又一份重要指导性文件。
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介绍,《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28项具体任务举措。
一是深化文化领域改革开放,提出了积极探索高水平开放路径、深化文化领域审批改革、扩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口等3项举措。二是挖掘文化贸易发展潜力,对数字文化、出版物和版权、广播影视节目、文艺精品、中华特色文化、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6个重点领域文化贸易发展作出具体部署。三是 激活创新发展新动能,提出了提升文化贸易数字化水平、加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鼓励数字文化平台国际化发展、创新发展数字内容加工业务等4项举措。四是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提出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强国际化品牌建设、发挥平台载体赋能作用、扩大文化领域对外投资等4项举措。五是拓展合作渠道网络,提出了健全文化贸易合作机制、拓展文化贸易合作渠道、聚集重点市场深化合作等3项举措。六是完善政策措施,提出了完善投入机制、创新金融服务、落实税收政策、提升便利化水平等4项举措。七是加强组织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才支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统计评价体系等4个方面提出要求,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意见》将“深化文化领域改革开放”作为重要专章,细化了具体工作举措。特别是在全国推进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探索有序放宽文化领域限制性措施,有序扩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口等举措,彰显了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促进高水平市场竞争的决心。
此外,《意见》着眼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对文化贸易重点领域发展作出部署,从“大力发展数字文化贸易”“提升文化贸易数字化水平”“鼓励数字文化平台国际化发展”“创新发展数字内容加工等业务”等不同角度推进文化贸易数字化进程,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带动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激活文化贸易创新发展新动能。
本期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