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在线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发挥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整合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要素资源的积极作用,促进各类旅游经营者共享发展红利,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四个基本原则,在坚持安全底线、以人为本的同时,要坚持创新引领。深化在线旅游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推动新技术应用,鼓励行业创新,提升行业数字化水平,为旅游者提供智慧化的服务。
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意见》指出,要加强内容安全审核,督促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加强审核人员培训、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和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审核,确保平台信息内容安全。要对上架的旅游产品或者服务做好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筑牢生产安全底线。要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加强旅游者个人敏感信息保护,防止超出合理经营需要收集旅游者个人信息,采取切实措施避免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虚假预订等侵害旅游者权益行为。强化对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产品的监测、发现、判定和处置,维护正常的行业秩序,切实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
同时,《意见》强调,要促进行业协调发展。对星级旅游饭店、A级旅游景区、等级旅游民宿、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及优质小微商户给予一定的标签展示和推荐,推动旅游经营者数字化转型升级。
《意见》要求,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监管手段,除加强市场监管巡查、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外,提高数字监管效能。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健全好评激励机制和差评处理督导机制,推动涉企事项“一网通办”。建立违法线索线上发现、流转等非接触式监管机制。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对举报投诉线索进行分类处置,依法督促市场主体及时整改,并将违法违规线索交属地执法部门进行查处。推动在线旅游经营者使用标准化旅游电子合同,推广实施《旅游电子合同管理与服务规范》标准,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
《意见》详细介绍了如何加强扶持引导,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其中,提到要创新旅游金融服务方式。综合考虑在线旅游平台的数字管控能力以及平台内小微经营者的经营和信用等情况,为平台内小微经营者提供综合授信、业务贷款、装备赊销、信用贷款、融资租赁和保理等产业链金融服务;加强旅游消费类金融产品创新,为旅游者提供便利的产品分期贷款、小额消费信贷、先游后付等消费金融服务,加大旅游消费金融产品的宣传和合规教育,激发在线旅游平台的金融支撑能力和消费拉动能力。
此外,在引领行业创新发展方面。推动在线旅游经营者深度应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以科技引领行业创新发展。支持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承担旅游服务新基建功能,引导旅游资源优化配置,以产品和内容为载体开展业态创新融合,赋能中小旅游经营者创新发展,推动旅游经营者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在线旅游数字化营销,支持在线旅游经营者利用网络直播、短视频平台开展线上旅游展示活动,发展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打造沉浸式旅游体验新场景,培育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推动乡村振兴、文旅融合、文明旅游、旅游公共服务取得新进展。支持在线旅游经营者与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加强协同协作。
作者:鲁婧
本期编辑:左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