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物质文化遗产】时间:2023-11-21      来源:金融时报      

  近日,河北宽城的传统板栗栽培系统、安徽铜陵的白姜种植系统和浙江仙居的古杨梅群复合种养系统被联合国粮农组织认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使中国在这一领域的遗产总数增至22项,继续居于世界首位。这一成就不仅是对中国农业文化多样性和历史深度的认可,更是对中国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方面努力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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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农业文化遗产,从云南的哈尼梯田到浙江的稻鱼共生系统,都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生态和经济价值。这些遗产不仅是中国农耕文明历史的见证,也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它们代表了人类与自然长期协同发展中创造的独特农业系统,展现了中华民族在农耕方面的智慧和精神追求。

  例如,贵州台江县依托稻鱼鸭复合系统,有效利用了有限的山地资源,实现了一举多赢的农业模式。这种模式不仅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而且促进了稻、鱼、鸭之间的互利共生,有效保护了生物多样性。哈尼梯田和青田稻鱼共生系统同样展现了低碳、生态、循环农业的典型特征。这些系统不仅维持了自身的生态平衡,而且还提供了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独特的生态文化景观。

  为了赓续这些宝贵的农耕文明,我们必须加强农业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和活态传承。这意味着不仅要保护这些遗产的物理存在,还要保持其生产和生态功能以及传承其中蕴含的农耕智慧和文化价值。系统性保护要求我们全面理解和尊重这些遗产的历史背景和自然环境,同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应对气候变化和社会变化带来的挑战。活态传承则需要我们将传统农耕技艺和知识融入现代农业实践,让这些古老的智慧在当代社会中继续发挥作用。

  保护和传承农业文化遗产不仅是对过去的尊重,更是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铺路。农业文化遗产中蕴含的智慧和技艺,对于促进生态平衡、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这些遗产还蕴含着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哲学思想,为当今的农业绿色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启示。此外,这些遗产的社会治理价值,如乡土伦理和礼俗,对于强化农村思想道德教育和文化自信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努力已显成效,通过国家层面的制度建设、地方层面的管理规定,以及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中国在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上取得了显著进展。然而,保护和传承工作仍需持续推进。我们需要深入发掘和严格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同时大力弘扬其内涵,创造性地转化、创新性地发展这些遗产,将其融入现代元素和科技要素中,赋予其新的表达方式和价值内涵。

  业态融合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手段。将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与旅游康养、农耕体验、文化创作、科普研学等新兴业态深度融合,不断延伸产业链、完整价值链,是“农业文化遗产+多元业态”的创新实践。这不仅有助于推动农业文化遗产与生态旅游的融合发展,而且通过与现代科技的融合,为传统农业插上科技翅膀,实现更高价值。此外,农业文化遗产与文化创作的融合发展也极为重要。建立农业文化遗产博物馆、非遗展示馆,打造农业文化遗产文化IP,编纂农业文化遗产科普读本,这些措施都有助于加深公众对农业文化遗产的理解和认可,同时扩大其影响力。

  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是一项复杂的跨部门、跨领域工作,它不仅要求部门间的协同合作,更重要的是要发挥农民在这一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农民不仅是农业文化遗产的主要保护者,也是最直接的受益者。因此,确保农民在保护农业文化遗产中的利益至关重要。管理者、投资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应将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实践表明,只有在农民的就业机会增加、收入提高的情况下,他们才会真正认识到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和保护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其中。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给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在这种背景下,未来的工作需要引入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理念,同时重视培养“新农人”和吸引有情怀的人回归农业。

  我国是农业文明古国,拥有绚烂多姿的农业文化遗产,这些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业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和活态传承,不仅是对中国传统农耕文明的尊重,也是推进乡村振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途径。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确保这些文化遗产能够跨越时空,继续为未来的发展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杨喜亭
本期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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