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随着西方文化强势输入,中国文论处于失语状态,学界惯于“以西例律我国小说”,以致扞格不入,长久以来,中国古代小说发展的真面目被遮蔽。近年来,在中国传统文化复兴的背景下,很多有识之士开始反思这一问题,并立足本土,着手重绘中国古代小说发展地图,成绩斐然,但又出现一些误区,需要研究者正视。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中国古代小说有文言和白话两大文本系统,两者差别很大,但论者往往只重视前者而忽略后者。白话小说在古代不入流,正史《艺文志》皆不著录。但白话小说具有民间性、故事性、审美性、娱乐性及口语化等特点,与现代小说观念基本契合。比如小说的虚实问题,明人谢肇淛《五杂组》中就指出:小说戏曲创作“须是虚实相半”,“情景造极”。“事太实则近腐”,而虚构“然亦有至理存焉”,即符合人情物理。李日华《广谐史序》中也主张小说创作要“虚者实之,实者虚之。实者虚之故不系,虚者实之故不脱,不脱不系,生机灵趣泼泼然”。冯梦龙在《警世通言·叙》中对小说的真实与虚构问题作了更精彩的阐述:小说的内容不必尽真,不必尽假,也不必“去其赝而存其真”。小说中的人物不一定确有其事,事件也不一定非出自此人,“人不必有其事,事不必丽其人。”事件即使是真实的,但不具典型性,也是假的;事件即便是假的,但符合生活规律,也是真实的,“事真而理不赝,即事赝而理亦真。”这些言论涉及现代文论中典型与特殊、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等核心命题。凌濛初在《初刻拍案惊奇·序》中也表达过同样的见解,他说小说的艺术魅力就像生动逼真的绘画,“正以幻中有真,乃为传神阿堵”。这些论述都非常深刻,加上金圣叹、张竹坡等人的小说评点,实际上小说理论中的一些重要问题都已解决,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小说理论体系,远早于西方相关论述。因此,如从白话小说角度而言,所谓“西例”我国早已有之,并非他们的专利。据宋莉华《中国古代“小说”概念的中西对接》研究,在18世纪,中国白话小说开始陆续传入西方,影响了西人对“小说”概念的定义。清末民初,中国“小说”概念又被日本学者借用与西方对译,最后经晚清学人移植重建、古今转换,才生成现代学术新语。所以,现代小说观念的构建,中国人功不可没。
与现代小说观念冲突较大的是文言小说。先秦典籍中所说“小说”概念与今天相去甚远。“小”体现在价值判断上,指这种文体浅薄不经;篇章上“言皆琐碎、事必丛残”,非长篇大作。在写作原则上,则崇尚见闻实录。从《汉志》著录的“小说家”,“小说”这种文体相当宽泛,内容极其庞杂。随着唐人“作意好奇”的创作实践,宋人对小说的认识才悄然发生变化,《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著录的大批史部杂传类作品,在《新唐书·艺文志》中被归入子部小说类,小说的故事性和虚构性特点得以凸显。然而,至清代,文言小说观念又倒退到《汉志》,《四库全书总目》“小说家类”甄录的原则是:“其近雅驯者,以广见闻,惟猥鄙荒诞,徒乱耳目者,则黜不载焉。”像《聊斋志异》这样小说特征鲜明的大量传奇作品反被摈弃。
第二,要承认人类正确认识事物有一个发展过程。在对古人理解之同情时,也应充分考虑到他们的小说观念最终形成有一个曲折反复的探索过程,在复原古人小说发展演进之“本然状态”时,要对古人的观点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黄霖先生在《小说、笔记与笔记小说——〈民国笔记小说萃编〉序》中说得好:“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接受新的小说观就是‘以西律中’,抛弃传统。……就‘小说’而言,对于这一文体的叙事、写人、虚构等特质的认知也是在一步一步地从混沌走向明晰,所以当传入西方的小说观后就能一拍即合,相互融合,形成了一种新的‘小说’文体观。”就是说中西殊途同归,不谋而合。因而,我们不能因为强调中国古代小说观念的特殊性,而忽视中西小说观念的共性,这样反而抹杀了我们祖先对现代小说理论建构所作出的杰出贡献,就像将现代医学归美于西方一样,其实世界各国人民都有程度不等的功绩。
毋庸讳言,古人对小说的认识也有乖误,在文言小说的类型划分和著录上经常不统一,《山海经》《穆天子传》《搜神记》等小说,常在史部地理类、传记类、实录类、故事类和杂史类之间漂移,无所适从。迟至近代,学人还将小说分为散文体和韵文体两种,弹词、鼓词、戏曲皆纳入“有韵之小说”,如管达如、吕思勉等。徐敬修《说部常识》中的“韵文小说”甚至有骈文、诗歌等。黄世仲《小说功用比报纸之影响为更普及》中将小说文体分为“章回、短篇、歌曲、南音、写真、白话。”黄人《小说小话》称院本、徽调、京腔、秦腔等“亦小说之支流也。”小说这种文体几乎成为包容一切文学艺术的大杂烩。要之,我们祖先正确小说观念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而西人也不例外。英国现代理论家特里·伊格尔顿就在《现象学,阐释学,接受理论——当代西方文艺理论》一书中指出:在英国16世纪末17世纪初,小说这个词既用于真实事件也用于虚构事件,小说与新闻很难加以区分。18世纪的英国,文学的概念并不像今天那样有时只限于“创造的”或“想象的”写作,它不仅指诗,而且还包括哲学、历史、论文和书信。“一部原文是不是‘文学的’并不在于它是不是虚构的——十八世纪对新兴的小说形式究竟是不是文学十分怀疑——而在于它是否符合某些‘纯文学’的标准。”文学的标准打上了很深的思想意识形态烙印,“体现某个特定社会阶级的价值和趣味的写作可以算作文学;而街头民谣,流行传奇,甚至也许还有戏剧,都不可以算作文学。”19世纪的欧洲人还将中国的《琵琶记》《西厢记》等戏曲作品归入小说。正如黄霖先生在《近现代的小说观究竟是姓“中”还是姓“西”》中所揭示:“至于西方的小说观,从希腊的神话和史诗出发,到认知‘虚构的人物故事’,又是‘散文文学之一种’而不是诗歌体,也是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他并引胡怀琛在1933年出版的《中国小说研究》中所说,小说英文名有“story”“fiction”“novel”“tele”“romance”“mythos”“sagas”等多个意义不同的名词。因此,对某些事物的正确认识有一个波折过程在所难免,对古人错误的小说观不必讳言,也没必要作善意的辩解。
第三,建构中国古代小说学术体系,不是自我闭环,自说自话,而是最终把中国小说理论转换成世界性的知识,实现文明互鉴。黄霖先生指出:20世纪小说观念,既不姓“中”,也不姓“西”,而是立足本土,借镜西方,在互相交流、融会的过程中形成的。这种新的小说文体观的确立与分类的细化,正标志着中华民族文化的进步,也显示了我们民族具有包容与消化世界先进文化的胸怀与能力(《民国笔记小说萃编》序)。我们研究古代小说,固然要站在中国立场,采取中国视角,体现中国价值,但前提是从中归纳出的小说理论要与世界对话,形成共识,使中国小说世界化。此即钱钟书先生所指出的:“在现象上虽是中国特有,而在应用上能具有普遍性和世界性。”(《中国固有的文学批评的一个特点》)只有把中国文学置于世界文学的大视野下开展研究,才会发现中国文学的世界性价值与意义。实际上,虽然近代以来学界“以西例律我国小说”,但以“叙事为宗”、“无崖之言”则是中西小说共同的本质性特点,而且形象、典型、叙事、照应等重要小说理论词汇中国文献早已有之。白话小说由说书建立的面向大众的传统、小说技巧与绘画、书法等艺术的融通、巫术文化内化为小说的艺术表现手法,等等,这些真正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中国古代小说理论,就是对世界小说美学的重要贡献。
总而言之,我们立足中国本土,不是自我封闭,而是既要揭示中国古代小说的起源、发展演变规律,还原其真实发展面相,又要提炼出一套既契合中国古代小说发展实际而又能与世界文明对话的分析模式和理论框架。既要避免以今人之心度古人,又应以现代小说概念作为研究参照,不讳言古人认知错误,正视古人曾经为现代小说理论建构作出过巨大贡献。
《光明日报》(2024年08月05日 13版)
作者:万晴川(扬州大学文学院教授)
编辑:申金鑫